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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二林鎮立幼兒園113學年度第三次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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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星期五) ,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

三、報名地點:二林鎮公所 行政室(地址: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4段636號,電話:04-8950080)

四、繳驗證件:(參加甄選者應親自或委託辦理繳驗證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審查)

(一)參加甄選者請檢附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大小影印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報考人私章,證件正本不齊者不予受理。

1、甄選報名表(附件1)。

2、國民身分證(影本請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2);男性請加附退伍(役)令。

3、國內專科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科畢業以上學歷證件。

4、3個月內之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5、任職前最近二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之證書,應考人應於任職前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倘若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附件5)。若未於到職後 3 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附件 2)。

6、委託報名者請檢附委託書(附件3)。

7、利益迴避切結書(附件4)。

(二)注意事項:相關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有不符者,不得報考;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或更名者,應另檢附最近1個月內之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三)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又報到後無法上班者,應予立即撤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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