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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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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申請日期至114年1月15日中午12時止)

一、計畫目的:為鼓勵農村組織設定經營目標,鼓勵導入青年人力,結合在地產業特色,協助建立經營模式及規劃執行方案,提出未來創新推動重點及永續發展策略,以符合農村社會實際需求,並創造農村三生新價值及特色亮點等區域經濟發展,以達青年回留服務農村之目標。

二、補助對象:農民團體、財團法人、依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休閒產業相關團體或社會團體跨域合作為提案組織。提案組織需聘任或合作45歲以下之青年至少一名(計畫主持人應為提案組織負責人,且不得為該計畫聘任或合作之青年)。

三、推動重點

(一)地方創生組:係透過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計畫對應本計畫之提案,依循國家發展委員會提案審查流程辦理,提案須填寫計畫申請表及地方創生組提案構想書。

(二)農村再生組:結合在地產業特色推動食農教育為主軸,透過與學校及企業合作,推動至少一農村一學校一企業發展模式。以食農教育法6大方針為內涵,提升食農教育經濟產值或休閒產業體驗經濟。

四、補助原則

(一) 聘任或合作四十五歲以下青年至少一名(民國68年後出生之青年),每年補助經費以八十萬元為限。

(二)第一年配合款應為總計畫經費之百分之三十以上;第二年配合款應為總計畫經費之百分之四十以上;第三年配合款應為總計畫經費之百分之五十以上。

五、計畫期程:本計畫提案執行期程最高三年。

六、青年參與農村整合平台網址:https://ruralup.ardswc.gov.tw/





農業課 黃小姐04-8969906#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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