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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房屋稅於 5月開徵,繳納期限為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截止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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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 年房屋稅於 5月開徵,繳納期限為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截止,地方稅務局已委由郵局將房屋稅繳款書直接郵寄至民眾通訊處,如民眾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向財政課或北斗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以免逾期繳納。民眾如有疑問,請洽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 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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