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轉知】內政部函示宗教團體/各教會聚會所留意日前中共印發「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侵害人民信仰自由,如欲赴中國大陸進行宗教交流,務必審慎評估相關風險,並至內政部建置之「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登錄相關資訊 發布日期: 2025/10/08~2025/11/08 | 瀏覽人數: 7人 一、中共日前印發「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對於宗教教職人員運用網路從事各種宗教活動有諸多限制,例如要求宗教教職人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宗教教職人員,除符合該行為規範規定外,不能透過網路直播、短影音、微信群等方式傳教,也不能組織、參與網路法會、禮拜、彌撒等宗教活動,亦不得通過網路以修建宗教活動場所、舉辦宗教活動等名義募捐。該行為規範片面粗暴地將臺灣宗教教職人員納入,更凸顯中共公然將政治與統戰黑手介入宗教信仰,以及對宗教自由的漠視和毫不尊重,沒有真正的宗教自由和宗教人權。二、國內宗教團體或人士在臺灣不受該行為規範之限制,但如欲赴陸從事宗教交流,仍有可能受該行為規範影響而有人身安全疑慮,應先審慎考量相關風險,並評估是否有赴陸之必要,倘確有赴陸需求,在出發前務必於內政部「赴中國交流資訊公開專區」登錄相關資訊,以利團體於赴陸期間若遇突發或緊急事件,政府能即時取得聯繫,提供必要協助與服務,確保人員與交流安全。三、另請再次提醒國內宗教團體或人士於赴陸交流期間,要提高警覺,避免觸及中共各種規定,也避免觸及或討論敏感議題及事務、拍攝港口、機場、軍事演習場所、攜帶政治、歷史、宗教等書籍,相關資訊可參考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風險專區」之網站內容,進行宗教交流應注意自身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避免遭受陸方監控或運用個資從事不法行為,甚至可能有遭受非法訊問及觸犯反滲透法的風險,務必謹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