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議決本鎮規約。 二、議決本鎮預算。 三、議決本鎮臨時稅課。 四、議決本鎮鎮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本鎮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六、議決本鎮公所提案事項。 七、審議本鎮決算報告。 八、議決本鎮鎮民代表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 十、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規章賦予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