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地點:彰化縣永靖鄉公墓。二、公告及受理報名有效期間:自113年12月11日起至113年12月17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三、資格條件:(一)國民中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二)具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身心健康,能勝任公墓管理員工作者。(四)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二十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 用。(五)除應具備前項各款條件外,參加甄選應受查驗所附證件之正本並繳交下列證件影本:1.甄試報名表。2.國民身分證。3.學歷、專業證照(無者免附)。4.具結書。〈詳細甄選資格條件請查看本所公告附件之彰化縣永靖鄉公所約用人員甄選簡章〉四、工作項目:(一)從事本鄉第一、三公墓墓塔管理相關工作,需具基本電腦操作知能。(二)第一、三公墓墓塔環境維護,需相當體能體力始能擔任。(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四)每日工作8小時,需配合假日輪班。(五)能操作動力機械(如割草機、電鋸等)者優先錄用。五、報名規定:(一)檢具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無者免附)影本、具結書正本,請依序裝訂成冊。(二)報名截止日前得親自或委託至本所社政課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所電洽通知面試時間(不符合者恕不退件);請親至本所參加面試,未依指定時間或無法配合面試者,視同放棄。(三)聯絡電話:04-8221191-252 社政課 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