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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核定「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請有需求之農友,於期限內至溪州鄉農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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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申請期間(截止日為休息日者,以休息日之次日為截止日):
1、 第一階段:4月16日至5月31日止。
2、 第二階段:7月16日至8月31日止。
二、農民先至農會洽詢身份及農機項目是否符合規定,並登記申請補助,應於1個月內購置農機且向農會申領補助款;得辦理展延,惟至遲均須於114年11月30日前交貨並申領補助款完竣,逾期視同放棄。
三、農機補助款以補助個別農民1/3為原則,因應淨零排放政策,電動農機提高補助比例以1/2為原則;設籍於原住民地區且於戶籍地輔導單位申辦補助之農民,依上列比例計算之補助金額酌增10%。
四、更詳細資訊,本案計畫相關資訊置於農業部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或逕洽各地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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