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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溪湖鎮公所清潔隊隊員甄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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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依相關規定辦理本鎮清潔隊進用隊員,符合公平、公開原則,並參酌本所業務實際需要,擬辦理本次甄選。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15年3月3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

(三)報名地點:彰化縣溪湖鎮公所人事室,地址: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聯絡電話:04-8852121#229人事室邱先生。

(四)繳驗證件:請檢附下列資料、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請以A4 大小影印並自行加註「與正本相符」字並加蓋參加甄選人私章或簽名,影本資料留存不予退還,證件正本不齊者不予受理。

1、甄選報名表(附件1,請黏貼最近3個月內個人大頭照2吋1張)。

2、國民身分證,影本請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2);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相關文件。

3、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體檢表,如無法於報到日檢附體檢表,最遲於錄取報到當日檢附。

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5、普通大貨車(含)以上駕照,影本請黏貼於證件資料表。(附件3)

6、具結書(附件4-1、4-2)。

7、委託書(附件5):委託他人報名者,需持委託書,並繳驗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乙份。

八、甄選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甄選方式、時間:

 1、甄選時間:1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辦理面試甄選。(暫訂)

2、面試甄選:請本人親自至本所參加面試,參加甄選人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並於甄選時間前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未報到者或無法配合面試時間者,該項面試欄不予計分,並取消參加面試甄選資格。

3、面試(100%)

(1)面試時間:每人10分鐘為原則,採提問方式進行。

(2)評分內容:儀容舉止10%、對擔任清潔隊員工作認知度20%、環境清潔及垃圾清運概念35%、資源回收概念35%。

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附件簡章及報名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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