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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咩咩羊葡.可愛溪湖攝影比賽」徵件開跑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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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緣起:
 
為推廣觀光藝文發展,希冀透過攝影愛好者以鏡頭捕捉本鎮之風景、美食及產業特色,推廣本鎮多元面向之美。

二、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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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未滿18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簽名,始得報名參加),國籍不限,無須報名費,不限使用相機廠牌。
 
(
)每位參賽者限投1件參賽作品,須完整填寫報名表並將參賽作品妥善貼附於報名表上,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亦不退還。

三、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指定之主管人員及遴聘之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就參賽作品之主題性(30%)、故事性(30%)、攝影技巧(30%)及創意構思(10%)等進行評比,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四、獎勵內容:

()金牌獎1名,獎金新臺幣(下同)8,000元及獎狀1紙。

()銀牌獎1名,獎金6,000元及獎狀1紙。

()銅牌獎1名,獎金4,000元及獎狀1紙。

()優選3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1紙。

()佳作6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1紙。

五、活動時間:

()拍攝期間:參賽作品拍攝時間為11311日至1131031日期間(以EXIF 認定且不得自行修改)。

()投稿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118日(週五)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送者以收件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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