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115年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荔枝現金救助於上班時間受理至115年6月3日止 發布日期: 2026/05/22~2026/06/03 | 瀏覽人數: 16人 農業部公告彰化縣辦理荔枝115年3月乾旱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期間至115年6月3日止。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土地所在地公所農業課。(一) 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損失率達20%以上且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二)土地位於本鄉轄內者,請攜帶下述文件於受理期間至本所農業課辦理申請:1、身分證、印章、線西鄉農會存褶。 2、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3、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申請人於申請時可附現場災損照片作為參考,照片包含遠照(可看出整塊田區及鄰地相對位置)、近照(可看出受損癥狀及程度)並註明地段地號及拍攝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