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參與之社區請於107年2月6日前函送本所轉陳縣府提出申請。補助對象/提案單位:需為本縣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且近三年會務、財務健全,內部設置有志工隊,並符合下列各項要件之一的社區發展協會:(一)曾獲本府社區發展工作評鑑甲等以上之社區發展協會。(二)曾獲中央社區發展工作評鑑單項特色以上之社區發展協會。(三)曾參與中央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之社區發展協會。(四)申請中央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者,得申請本府配合款。補助內容:由領航社區聯合至少三個社區,研提跨社區、跨福利類別,具創新並有延續性(期程以三年為限)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