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農業部修正公告,「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生效。

|
瀏覽人數: 44人
|

犬貓需強制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115年起未依規定完成寵物登記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