Ü業務職掌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五條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四條規定,本室業務職掌計有: 1.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2.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3. 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4.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5. 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6. 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7.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8.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Ü檢舉熱線: 1. 檢舉方式: 信箱:和美郵政第58號 電話:04-7554205 傳真:04-7554205 E-mail:ntws06@ems.homei-city.gov.tw 2. 發現本所員工涉及貪瀆不法,請以書面或電話向本室檢舉。 3. 檢舉時請書(敘)明檢舉人及被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址、服務單位、聯絡電話及涉嫌貪瀆具體事實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