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公所場地租借收費標準一覽表 場地名稱/(人數)場地維護費空調費備註 禮堂(250人) 1250 /h 300 /h 含音響、單槍投影機、螢幕、麥克風等。 會議室(80人) 900 /h 250 /h 含單槍投影機、螢幕、麥克風、筆電等。 大門廣場 500 /h 無 如需用電每小時50元 附註: 一、上述收費標準以1小時為單位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逾時使用未達30分不另收費逾30分者以1小時計收費用。 二、場地維護費包括清潔費、水費。 出借對象:(一)政府機關、學校及經主管機關指定委託機關(構)代辦會議或活動者。 (二)公益團體或受公益團體委託辦理公益活動者或其他因公益目的申請使用經鎮長核可者。 使用時段:(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 下午1時至5時。 (二)逢國定例假日不對外開放使用(不含室外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