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電話:04-7772066轉分機1301(課長)、1302、1303、1305、1306、1307服務傳真:04-7787293 服務項目 辦理手續 處理期限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申請書填寫。(含委託書、切結書、會勘紀錄表、證明審查 表、農業使用證明書)2.申請人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 簿影本。 3.申請農地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最近一個月 內﹞。 4.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 明、及其他相關文件。 5.共有土地應檢附全部共有人之同意書或分管契約、分管圖及印鑑證明。 6.現場照片。 7.現場查驗。 21日 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用地申請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申請書填寫。 2.農地所有權狀正本。(0.05公頃以上)3.建地土地登記簿謄本(一個月內)。 4.戶口名簿正本、印章。 5.現場查驗。 每年05月01日至05月31日申請 農業災害現金及紓困貸款業務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申請書填寫。 2.身份證明正本、印章。 3.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一個月內土地謄本)4.金融機構帳號。 5.現場查驗。 依公告日期內辦理 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養證申請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申請書填寫、身份證、印章。 2.地籍圖及土地登記簿謄本。(三個月內) 3.水權登記證。 4.放養量申報書、經營計劃書、位置圖、配置圖。 5.現場查驗。 七日內函報縣府 農業區畜牧設施容許使用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申請書填寫。 2.土地登記簿謄本。(三個月內土地謄本) 3.其他相關資料。 4.現場查驗。 七日內函報縣府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每年一月申請。 2.戶長印章。 3.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4.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三個月內土地謄本)5.福興鄉農會帳號(戶長)。 6.現場查驗。 每年01月01日至01月31日接受申請 農業機械使用證明農業機械用油憑證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印章。 2.戶口名簿。 3.農機發票正本、出廠證明正本。 4.現場查驗。 隨到隨辦 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申請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申請書填寫。 2.經營計畫書。 3.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最近一個月內)4.身分證明影本。 5.現場勘驗。 21日 興建農舍農民資格證明 ◎親自或委託辦理 ◎所需證件 1.申請人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2.擬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 3.稅捐稽徵單位開具申請人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及查詢清 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5.申請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