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彰化縣芬園鄉公所114年度清潔隊臨時工徵才公告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12/16~2024/12/20 | 瀏覽人數: 92人 | 聯絡資訊: 許小姐 049-2522556分機223 一、 甄選職稱及名額:臨時工6名 二、工作地點:彰化縣芬園鄉。三、資格條件: (一)須能勝任資源回收分類及環境清掃工作。 (二)須年滿十八歲。 四、工作項目:(一)從事本鄉鄉內環境清理、資源回收分類等相關工作。(二)本工作須相當體能體力始能擔任;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 五、報名規定: (一) 公告及受理報名期間: 自113年12月16日8時起至113年12月20日17時止,檢具報 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切結書、履歷表、身分證等證 件影印本乙份,相關證件交由承辦單位留存。 (二)報名方式: 截止日前得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三)面試日期及地點: 113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進行甄選(不另行通知);甄選 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 (四)面試及錄取方式: 依表達能力、工作態度、服務熱忱等項評定。本人需親自參加面 試,未依指定時間到達或面試未到者,該項面試欄不予計分。 並由本所依面試情形通盤考量,擇符合本所需求者錄取。錄取名 單本所將另行函知或公告於本所網站。。六、 工作待遇:每人每月工作不超過150小時,每小時時薪190元整計資。七、 工作期間及上班時間:(一) 工作期間: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二) 上班時間:星期一、二、三、五、六,上午7時至11時, 下午13時至17時。 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三)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 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四)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醉藥品管制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 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聯絡人及電話:049-2522949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