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轉知農業部訂頒「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毛豆」作業規範。 發布日期: 2026/05/06~2026/06/06 | 瀏覽人數: 8人 | 聯絡資訊: 吳函? 8969906分機189 一、 旨揭計畫作業規範重點說明如次:(一) 獎勵品項:毛豆,出口目標量25,000公噸。(二) 獎勵期間:114年11月4日至115年10月31日。(三) (獎勵品項及出口號列:毛豆(07089000104)、冷凍毛豆仁(07102990116)、冷凍帶莢毛豆(07102990198)、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毛豆仁(20049090111)、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帶莢毛豆(20049090120)。(四) 獎勵對象: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單一外銷業者須完成出口總量累計超過50公噸(含)者。(五) 獎勵基準:日本空運及海運每公斤2.55元。(六) 受理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辦理。(七) 外銷業者須配合三階段登記及核銷:1. 業者基本資料:本年度預計外銷國家及外銷量、供貨單位、外銷紙箱款式等。2. 實際出口情形:於預計開航日(ETD)2個工作天內辦理出口登記,提供農民交貨明細表、出口報單影本、裝船通知書、包裝清單等。3. 經費請領核銷:於實際完成出口後提出經費請領,經費申請表、出口報單第五聯正本、裝運提單等。(八) 外銷業者須配合農業部稽核機制:1. 配合關務署查證出口農產品數量及貨櫃退運資訊,以及辦理復運進口開櫃查驗作業。2. 配合本部農糧署進行農藥殘留或外銷品質檢驗等。3. 配合本司實地查核稽核登記申請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等。(九) 倘貨品遭舉發違規事實者,除該批貨品不予獎勵外,倘併計累積達3次(含第3次)者,自第3次查獲日起算,停止受理該外銷業者後續申請本計畫。(十) 其餘未詳列規範事項內容,請依照作業規範辦理。二、 請有意參加本計畫之外銷業者,及早備妥及保留相關申請資料,配合辦理相關登記與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