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公告本縣長青幸福卡變更補換發卡片費用指定匯款帳戶案

|
瀏覽人數: 22人
|
一、依據彰化縣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補助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略以,除首次申請免收製卡費外,民眾因遺失、毀損或其他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申請補發或換發者,應先將費用匯入指定帳戶後,攜帶收據及原申請證件至戶籍所在地(鎮、市)公所辦理。 
二、為落實收支分流原則,彰化縣政府自即日起調整補換發製卡費之匯款指定帳戶,繳款方式說明如下: 
(一) 可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各分行繳納,繳費後之收執聯請妥為保存,作為補換卡申請之附件。 
(二) 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請先行匯款至臺灣銀行彰化分行,戶名:彰化縣政府歲入存款戶,帳號:016-038-094367 ,並於備註欄註明:「長青幸福卡補卡費-申請人姓名」。 
三、完成繳款後,請持繳款證明及相關證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 
四、原匯款帳戶自即日起停止使用,如有誤匯情形,由公所協助受理並通報彰化縣政府,俾利辦理後續處理。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