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農業部業於114年11月5日公告本縣為辦理硬質玉米、胡麻114年1020強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布日期: 2025/11/07~2025/12/07 | 瀏覽人數: 23人 | 聯絡資訊: 農業課 分機8942980#134 申請救助期限:114年11月06日起至114年11月19日止,假日無受理。 申請地點:本所農業課。 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 硬質玉米:2萬8,000元/公頃。 胡麻:3萬元/公頃。 申請資格: 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同一田區作物損失達20%以上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應攜帶證件或資料: 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大城鄉農會存摺。(非大城鄉農會帳戶者,跨行轉帳手續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土地謄本。 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災損照片等佐證資料,照片需清晰背景、時間及地段地號。 受理申報後由公所勘查員實地勘查,現況無法判定作物損失率達20%,且無法出示其他佐證資料如照片可供判定災損時間、地點及作物受害率者,不予補助。農民如有相關疑義,可洽公所農業課(電話:04-8942980#134)。 申借低利貸款之農民,應在申請救助期間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次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