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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公地使用許可114年03月31日屆期辦理展延作業」已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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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受理「河川公地使用許可114年03月31日屆期辦理展延作業」~ 
 
大城鄉民無須遠赴第四河川分署辦理,本所建設課也能協辦相關業務喔! 
 
本次展延作業相關辦理資訊如下: 
 
一、展延資格:使用許可書之使用期限截日為114年03月31日之案件。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03月31日止。 
 
三、申請要件:許可書正本、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印章、存摺影本及規費新臺幣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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