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公告澎湖縣馬公市公所修正「澎湖縣馬公市公所補助人民團體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六點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9/03~2024/12/31 | 瀏覽人數: 21人 | 聯絡資訊: 社會課 分機8942980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函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承辦人:李承泰 電話:06-9272173 分機112 傳真:06-9268540 電子信箱:kw22930@mco.penghu.gov.tw 受文者:彰化縣大城鄉公所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 馬社字第1130104228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3D006485_113D2001696-01.pdf、113D006485_113D2001697-01.pdf、113D006485_113D2001698-01.pdf) 主旨: 修正「澎湖縣馬公市公所補助人民團體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六點,檢送令、公告、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全部條文各1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本所113年度7月份事務會議通過(113年8月14日馬行字第1130104060號函)。 正本: 全國各區鄉鎮市公所 副本: 澎湖縣馬公市民代表會、澎湖縣馬公市公所民政課、澎湖縣馬公市公所財經課、澎湖縣馬公市公所主計室、澎湖縣馬公市公所文創課、澎湖縣馬公市公所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