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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時節將至,請勿於墓園周邊進行焚燒,以免影響空氣品質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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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彰化縣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20日彰環空字第1130009373號函辦理。 
2.民眾掃墓祭祖易發生墓園周邊燃燒雜草、廢棄物等情事,因此勿以焚燒雜草方式整理墓園,避免造成空氣污染影響空氣品質。 
3.彰化縣環保局將加強稽巡查,倘查獲露天燃燒造成空氣污染情事,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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