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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公地使用許可113年3月31日屆期辦理展延作業」即將開始受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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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開始受理「河川公地使用許可113年3月31日屆期辦理展延作業」~ 大城鄉民無須遠赴第四河川分署辦理,本所建設課也能協辦相關業務喔! 本次展延作業相關辦理資訊如下:
一、展延資格:使用許可書之使用期限截日為113年3月31日之案件。
二、申請時間:113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
三、申請要件:許可書正本、戶口名簿影本、印章、存摺影本及規費新臺幣3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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