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機關安全維護宣導-火災逃生注意原則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7/03/01~2017/04/01 | 瀏覽人數: 7人 | 聯絡資訊: 政風室 王先生 04-8942980轉145 火災發生時,除迅速撥打119報警外,逃生必須注意的原則: 一、逃生避難時 (一)不可搭乘電梯,循著避難方向指標,由安全梯逃生。 (二)以濕毛巾或手帕掩口鼻,可避免濃煙的侵襲並沿牆面逃生。 (三)濃煙中採低姿勢爬行:火場中離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有殘存空氣存在,注意爬行的便利及速度。 (四)利用透明塑膠袋逃生:塑膠袋長約100公分,寬約60公分,抖開裝滿空氣將整個頭罩住,往安全方向逃生。 二、在室內待救時 (一)用避難器具逃生,包括繩索、軟梯、緩降機、救助袋等。 (二)利用膠布或沾溼毛巾、床單、衣服等,塞住門縫,如有中央空調通風口,應一併塞住,防止煙進來。 (三)設法告知外面的人,你待救的位置。 (四)如不幸受困在房間內,則應跑至靠陽台或窗戶旁等待救援。 三、無法期待獲救時 (一)當無法期待獲救時,絕對不要放棄求生的意願,此時當力求鎮靜,利用現場之物品或地形地物,自求多福,設法逃生。 (二)利用房間內之床單或窗簾捲成繩條狀,首尾互相打結銜接成逃生繩。將繩頭綁在房間內之柱子或固定物上,繩尾拋出陽台或窗外,往下攀爬逃生。 (三)利用屋外排水管攀爬往下至安全樓層或地面逃生。 (四)絕不可跳樓,因為跳樓非死即重傷,最好能靜靜待在房間內,設法防止火及煙的侵襲,等待消防人員的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