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廢棄農藥罐回收宣導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4/02/05~2024/03/05 | 瀏覽人數: 60人 | 聯絡資訊: 詹惠如 8972001分機175 ※廢農藥容器請配合三沖三洗後再回收,以降低對環境的傷害 1.農藥瓶罐需使用完畢,不要有剩餘液體。 2.以三沖三洗方式,將農藥瓶罐沖洗乾淨(並栓緊瓶蓋),並將清洗液倒入噴灑器內,重複噴灑利用。 3.交由農會或農藥販賣業者回收點回收(農業局輔導設置,清潔隊協助清運),或清潔隊固定回收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