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115年度汽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已經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期間仍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發布日期: 2026/04/23~2026/05/23 | 瀏覽人數: 21人 | 聯絡資訊: 許原杰 8969906分機199 按公路法第27條「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業經總統114年12月19日華總一字第11400129991號令公布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本次更名僅為名稱調整,清楚呈現此費用徵收目的為專款專用於公路養護、道路修建及行車安全管理等,以提升道路品質與行車安全;更名後該費用每年繳費期間、繳納方式及繳費金額均維持不變,敬請協助宣導,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