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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使用牌照稅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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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14年使用牌照稅」託播訊息如下:

(一) 託播期間: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 託播內容: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繳納期間自4月1日至4月30日,請如期繳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二、 為加強宣導114年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主題服務/宣導專區/宣導影片連結或分享「彰化縣地方稅務局」YouTube頻道影片俾利協助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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