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務介紹

更新日期: 2016/04/25
|
瀏覽人數: 690人
埔心鄉民代表會由鄉民依法選舉鄉民代表組織之,代表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其名額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七條規定選出。

鄉民代表會職權如下:

一、議決本鄉規約
二、議決本鄉預算
三、議決本鄉臨時稅課
四、議決本鄉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本鄉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規程
六、議決本鄉公所提案事項
七、議決本鄉決算報告
八、議決本鄉鄉民代表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
十、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規章賦予之職權。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會務介紹埔心鄉代表會
埔心鄉代表會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