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七五租約

更新日期: 2016/11/10
|
瀏覽人數: 421人

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之耕地分割處理程序

為加速解決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之矛盾與對立,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爰提供一可能途徑,準此,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不以金錢補償終止租約,而願以耕地分割移轉方式終止租約者,得不受面積分割下限之限制,而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


※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款:
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


應備文件:詳參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移轉協議書(範例)

耕地分割處理程序: [下載]內政部90 年5 月1 日台內地字第9072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